Saturday, September 10, 2011

给我一个理由忘记

忘记了, 明天是你离开的第几天...这样一来, 代表放下了吗? 每当至亲至爱的人突然间不在身边了, 许多男女人会一时倔强地留恋在回忆当中; 无法忘记. 其实, 记得与忘记不过一念之差.

某些数据说男人比较理性, 所以恢复得较快; 女人比较感性, 所以恢复得缓慢. 又或者是男人从不想记; 女人从不忘记...

要与不要忘记, 不需任何理由. 忘不了, 记得住; 忘得了, 记不住...难, 就别为难自己. 跟着心里的地图走, 顺其自然不就好了嘛.

说穿了, 若爱不在了, 一个理由都是多余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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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我一个理由忘记...给我一个理由放弃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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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像转贴自YouTub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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